January 09 2022
大马菠萝蜜出口中国 所需植物检疫要求
大马和中国双方已针对菠萝蜜出口大陆市场一事达成一致的检疫要求,确保本国出口的菠萝蜜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标准,以满足大陆市场需求。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友好协商,大马农业与农基产业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Agro-based Industry of Malaysia,简称MAAIM)经已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GACC)达成对大马输华植物检疫要求一致意见,协议(Protocol)还未签署,其摘要如下:
第1条 总则 - 大 马 出 口 中 国 的 菠 萝 蜜( Artocarpus heterophyllus Lam),所有栽培品种的完整果实应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标准,满足规定的植物检疫要求,不得带有中方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第2条 注册登记 - 菠萝蜜鲜果包装厂和处理设施需在 MAAIM备案,并由GACC批准注册。 MAAIM应在菠萝蜜出口前向GACC提供注册果园和包装厂名单。 GACC将进行审核,并在官方网站发布符合要求的企业名单。
第3条 果园管理 - MAAIM需建立出口中国菠萝蜜果园溯源系统,确保菠萝蜜种植人了解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及防治措施,果园应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必须保留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记录,包括生长季节使用所有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和使用浓度等详细信息。
第4条 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措施 - 出口果园中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要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针对杨桃实蝇(Bactrocera carambolae)、番木瓜实蝇(Bactrocera papaya)和三带实蝇(Bactrocera umbrosa),可采用Methyl eugenol和水解蛋白质饵诱导法等。针对野螟(Glyphodes caesalis)可采用:1)果园检测;2)套袋;3)收集虫果、落果并集中处理;4)喷施农药;5)生物防治。
针对菠萝灰粉蚧( Dysmi coccus neobrevipes)、芭蕉蚧(Hemiberlesia lataniae)、芒果蚧(Milscutulus mangiferae)和大洋臀蚊粉(Planococcus minor),可采取:1)果园检测;2)套袋;3)收集虫果、落果并集中处理;4)喷施农药;5)生物防治;6)消灭与其共生的蚂蚁间接控制害虫发生。
针对木菠萝软腐病菌(Rhizopus artocarpi)和华丽腐霉(Pythium splendens),可采取以下措施:1)果园检测;2)套袋;3)良好果园卫生条件;4)化学防治。
第5条 包装 - 出口菠萝蜜需在注册包装厂包装,在包装过程中,菠萝蜜须经剔除、清洗、整理以保证不带有昆虫、螨类、烂果、植物残体和土壤。每个包装箱上必须以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种类、产地、国家、果园的名称或注册号、包装厂或加工厂的注册信息。
第6条 离境前检疫和出征 - 货物离境前MAAIM要按照2%的比例对每批货物取样品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害生物活体,整批货物不得出口。经检疫合格的货物,MAAIM应发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中标注:“The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al on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jackfruit from Malaysia to China and in free of soil and the quarantine pests concerned of China.”(这批菠萝蜜符合马来西亚菠萝蜜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要求,不带土壤和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第7条 进境检疫 - 菠萝蜜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人员将对植物检疫证书等有关单证和货物上的标志进行检查,并实施检疫。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该批菠萝蜜不准入境;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对该批货物作退还、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
第8条 符合性审查 - 项目启动前,在MAAIM的协助下,GACC将派检疫官员赴大马果园和包装厂的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包装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查。
第9条 回顾性审查 - 根据大马菠萝蜜疫情发生动态和疫情截获情况,GACC将开展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对上述植物检疫要求进行回顾性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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